據報載,針對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昨日(9/3) 上午召開記者會之內容,張麗善、王麗萍、 林佳瑜三位縣長候選人皆已公開表達支持;李進勇方面, 則由新聞處長張凱傑向媒體表示「適合先以社區為範圍嘗試推動, 累積經驗與成效後,再據此設想全面性政策」、「 縣府去年底已輔導虎尾、古坑公所推動社區參與式預算」。然而, 對於縣府新聞處長之說法,敝協會必須再次提出回應。
一、雲林縣新聞處長似有搶功之嫌?
去年於虎尾、古坑實施之所謂「參與式預算」, 其經費其實來自文化部的「105- 106年度文化部社區營造三期及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並非由雲林縣政府提供經費; 執行工作亦分別由虎尾鎮公所轄下的社造中心和古坑鄉公所委外的觀 魚有限公司承擔。新聞處長之發言, 硬將文化部政策攬為縣府參與式預算政績,似有搶功之嫌? 我們必須指出這項事實,李進勇縣長任內,從未推行參與式預算。
二、對於「先以社區為範圍嘗試推動,累積經驗與成效後, 再據此設想全面性政策」之觀點,敝協會必須給予肯定。 但不必等到選後,李進勇縣長現在就有充分條件與時間, 在二十鄉鎮市各擇一社區試行。如此,才足以讓縣民相信, 李進勇縣長具備推動參與式預算的誠意,否則,新聞處長之回應, 不免讓人覺得是唬弄選民的空話。
三、最後, 針對張處長所稱雲林縣政府有意規劃全面實施參與式預算之政策, 敝協會除高度肯定外,仍須直言,李縣長目前為執政者, 完全有權力、能力與條件,於五合一投票前完成以下三件事:
1.設立參與式預算專責機構。
2.於全縣府進行參與式預算之教育培訓。
3.完成參與式預算法制化,使參與式預算能在雲林恆常持久實施、 不因政權更迭而變動。
我們深切期待李進勇縣長,展現決心,完成上述三項民主工程, 為雲林的縣民民主共治開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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