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實小英就職演說之「民主深化」?
文/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5月20日,蔡英文總統於就職演說,明確提出四大面向超前部署,使台灣脫胎換骨。而四大面向之一,即是公民社會與公共知識份子倡議經年之「民主深化」。
何謂民主深化?我們主張,就是將目前限於、囚於選舉之民主,往日常生活深化,使人民日常地民主參與公共事務,使參與公共事務融為人民日常生活之有機組成。那麼,如何可能呢?很簡單,把發源於1989年之巴西愉港,迄今全球已有三千多地方政府實施,至2015年始引入台灣之參與式預算(即預算之民主深化)全面推行,並進行以下之改革、發展:
一.為革除現行參與式預算之居民知情率、參與率皆太低之弊,須將參與式預算之實施範圍限於村、里,以俾於所有人民能就近參與,並聚焦於與現實生活最緊密關聯之社區公共事務,而使所有人(不分年齡、性/別、職業、族群)有動力、有知能參與聚集民主討論,達成共識。
二.為使參與式預算年年恆常、穩定實施,不因政權更迭而中止、變異,須將參與式預算法制化,於《地方制度法》規範各級地方政府年度總預算之一定比例下限(如不得低於3%),供作村里自治預算,有此法制化之保障,方能不斷提高居民之知情率、參與率,解放社區居民民主自治之無限潛能,重建社區民主自治共同體,善治(GOOD GOVERNANCE)代議體制已不治或治絲益棼之各種社會矛盾,與資本主義全球化所致之紛至沓來危機。
三.與社區大學、公民團體、社區團體、各大學通識教育、各高中職公民教育合作,以闡介、推廣參與式預算,培育實踐參與式預算之種子公民與專職蹲點工作者。
上述「民主深化」之設想,若能落實,台灣脫胎換骨之語不再是無人當真之政治口號,而是台灣人民民主團結、群策群力之共果。
二.為使參與式預算年年恆常、穩定實施,不因政權更迭而中止、變異,須將參與式預算法制化,於《地方制度法》規範各級地方政府年度總預算之一定比例下限(如不得低於3%),供作村里自治預算,有此法制化之保障,方能不斷提高居民之知情率、參與率,解放社區居民民主自治之無限潛能,重建社區民主自治共同體,善治(GOOD GOVERNANCE)代議體制已不治或治絲益棼之各種社會矛盾,與資本主義全球化所致之紛至沓來危機。
三.與社區大學、公民團體、社區團體、各大學通識教育、各高中職公民教育合作,以闡介、推廣參與式預算,培育實踐參與式預算之種子公民與專職蹲點工作者。
上述「民主深化」之設想,若能落實,台灣脫胎換骨之語不再是無人當真之政治口號,而是台灣人民民主團結、群策群力之共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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