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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0日 星期二

超高齡社會來臨之社區活動中心新展望

 #社區需求如何解決?

#社區活動中心


超高齡社會來臨之社區活動中心新展望


文 / 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2018年,台灣從「高齡化社會」正式邁入「高齡社會」,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三年後(2025年),台灣將進入「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人口佔總人口比率來到歷史新高的20%,其中,85歲以上超高齡人口佔老年人口中的10%。



過去,高壽是值得慶賀的事,如今,伴隨著少子化、老老照顧、經濟負擔等因素,照顧者與被照顧者之生命互囚,而導致的體力負荷與精神壓力,讓人喘不過氣而尋短的事件頻傳。長照問題實為台灣眼前最嚴峻棘手的課題之一,長者極不願自己成為子女負擔,卻難抵長期孤苦無依的不安全感逐日累積加劇;遠在外地工作的子女即便定期探訪,也難以給予長輩最即時的照顧或延緩退化。擔心長輩無法過著有尊嚴的老年生活、無法獲得良好的陪伴與照顧,是普遍子女心疼焦急卻無可奈何之事。

 

找尋根源,是為了對症下藥,長照問題之所以日益嚴重的原因,即人人過著各自以商品化解決一切生活所需之原子化生活,譬如,各家各戶自行採買料理以完成日常飲食需求、自行僱請看護以解決長照問題,因此,居民之間互不熟識、鮮少往來,家家戶戶依舊只能獨自面對長者健康直落、獨力扛起長照重擔;長者因缺乏社區公共生活,終日備感虛無、孤苦而逐漸退化、失能。

 

如何有效治理超高齡社會?使長者遠離孤苦無依之不安全感、使照顧者不再身陷長照囚牢之中?即讓每位長者於社區生活發揮所長、貢獻一己之力,共創豐富多元之公共生活(譬如共餐)!

 

實現上述之必要基礎條件之一,就是提供一個固定聚集之公共場所─即社區活動中心,且必須讓社區活動中心從「可有可無之建築物」,變成居民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人人樂於且平時高度參與!

 

因此,政府之責任及迫在眉睫之任務,即針對無社區活動中心之村里,主動覓地興建活動中心;針對已有社區活動中心之村里,需修建、改建或擴建,以致功能齊全。最重要的是,需持續不歇地擴大參與,讓每位居民於社區活動中心聚集民主討論,集眾人之智慧擬定社區發展願景、群策共力解決社區問題、發展多元豐富之社區公共生活。如此一來,必使長者有生活目標,每天活得神采奕奕、精神飽滿,一掃過往視自己為「無用之人」的念頭,虛無感也必然逐步消失殆盡,無論是照顧者或被照顧者之身心皆獲得前所未有之解放!


2022年4月11日 星期一

興建、使用社區活動中心的兩種路線?

 #社區需求如何解決?

#社區活動中心


興建、使用社區活動中心的兩種路線?


文 / 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長久以來,人人過著各自以商品化滿足生活一切所需的原子化生活,人人將生活會面臨的所有矛盾皆視為只能自己「獨力」解決才能度過難關,久之,甚而誤以為唯獨自己「歹命」遭遇這些難題、唯有透過一己之力解決生活所需才不至於成為社會負擔、造成他人麻煩。可想而知,如此原子化的生活,居民之間的關係必定疏離,平時無形成互助之關係、無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機會,居民與社區活動中心的關係也必然疏遠,試想,對一個平時工作、照顧小孩就已殫精竭慮、體力透支的上班族而言,若不知道社區活動中心的位置其實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即便我們都了解,促成社區活動中心之興建必定有許多事前籌備工作,在這般原子化生活之下,普遍居民可能會這麼想:「甚麼?你說社區要有活動中心?那當然是頭人要替大家爭取啊!」,不得不寄望於頭人即為典型且普遍之「頭人爭取路線」,但這並非表示居民不想付出心力、不想擔負責任,而是受長久以來之原子化生活桎梏甚深,讓我們從未有機會思考,除了頭人爭取路線以外,還能有甚麼其他的辦法?


慶幸的是,以往眾多社區活動中心的使用狀況以及爭取過程之先例,幫助我們更加確信,頭人爭取路線有諸多擺在眼前的侷限。由頭人四處奔走、協調、爭取而來的活動中心,難免因普遍居民未參與其中而產生誤解,甚而讓頭人因感到心寒而不願再投注心力,即便爭取興建有成,也必定因普遍居民不知情,日後難以成為居民平時善加利用的空間,甚或因黨派立場不同,而將活動中心視為某一派系之政績,相互抵制參與。苦心爭取而來、所費不貲的社區活動中心,若只能作為選舉時的投開票所,平時變成大門深鎖的蚊子館,想必也不是社區頭人及政府所樂見。更重要的是,頭人爭取路線再次鞏固了原子化現狀,使居民之間、居民與活動中心之間的關係維持固有的疏離,惡性循環。


如何擺脫這樣的惡性循環關係?拉近居民之間、居民與活動中心之間的距離?讓社區活動中心能真正發揮其功用?無非是透過「民主共與爭取路線」始能達成!從討論爭取社區活動中心之初始,就一路貫徹、實踐「民主共與爭取路線」,確保居民從最初之研討、籌備至整個爭取、興建過程皆有完整的參與,以實現以下目的:


1・討論籌備時期,居民針對社區活動中心表達意見、共思「活動中心應具備哪些功用以滿足居民們平時之生活所需」,討論過程必大增居民之間相互理解而關係變得緊密;若有機會爭取成功,也必定逐步擺脫舊有之人際矛盾或派系分化,眾人齊心參與於社區活動中心舉行之各項活動。


2・活動中心在居民眼中再也不是與自己生活機無關聯的建築物,而是居民生活所不可或缺的場所,因為居民們大部分的生活需求皆可於活動中心獲得滿足,居民樂於於此聚集民主討論,解決生活大小難題,例如推動以下社區公共事務:共餐、家電維修站、農務資訊交流站、就醫巴士集合點、資源回收站、健康保健站等等。

3・社區裡幾乎所有人都會來活動中心,並且因參與者不斷增加,而公共生活內容不斷隨集體的需求增加而增加,即能持續擴增活動中心實際功用。


4・因「民主共與爭取路線」,從居民社區需求出發,集眾人之力共創一個屬於社區每個居民參與權力平等的空間,共商討活動中心之設計規劃、共同爭取、共同關心施工過程,讓活動中心能實現上述所舉例之需求,讓活動中心成為人人心目中不可替代之必需,人人積極民主討論並分工,實現最佳之日常維護管理。


實踐「民主共與爭取路線」,減輕頭人的壓力與重擔,更因參與過程變革了人與人的關係、人與活動中心的關係,待活動中心落成的那天到來,居民嚐到群策共力的美好果實而振奮不已,社區活動中心成為持續凝聚、再造居民動力、實踐社區大家庭的共同場域。


2022年3月14日 星期一

為什麼社區非要有活動中心不可?

#社區需求如何解決?

#社區活動中心


為什麼社區非要有活動中心不可?


文 / 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圖說】3月6日(日)麻園社區居民利用社區活動中心

舉辦「氣候變遷與再生能源議題講座」


鄰里矛盾的最佳解方:日常民主討論

因鄰里糾紛釀成劇烈衝突的新聞時有所聞,比方說:爭搶車位、噪音擾鄰、飼養寵物所造成的糾紛.....等等,雖然有大衝突也有小衝突,但長期的情緒累積,沒人能擔保有朝一日不會釀成無法挽回的大禍。其實,鄰里糾紛無關乎公德心問題,問題根源在於人人長久以來過著獨自以商品化解決日常所需的原子化生活,所以即便居住關係很近,但彼此心理關係卻猶如天涯般遙遠,這般原子化生活,使人人平時缺乏互動,人人皆可能絲毫未覺自己的某個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他人。


要有效解決社區矛盾,唯有將人人遭遇之矛盾於社區定期召開日常民主討論會,人人於討論會中盡陳己見以重建互信基礎,以產生利於人人落實之解方。縱使討論必有爭論,但不同以往各持己見或漫罵,而是為了社區共好就事論事、找出被社區居民集體同意的共識,如此一來,才有機會同理他人之困境與侷限並據此共同設想最適合有效的解方。


實踐日常民主討論必須要有社區活動中心

要能實現日常化民主討論,必定需要一個足以容納夠多人,能夠遮風避雨並且能被社區內任何居民固定且恆久使用的公共集會場所,因此,唯有社區活動中心才能作為實現「民主討論日常化」之基礎條件。人人於此空間聚集交流熟識,才能凝聚向心力,將社區人力、物力、資源組織起來,解決生活大小矛盾,並逐步實踐社區民主團結,真正擺脫長期以來因無法有效解決社區矛盾,而必須隱忍以維持表面和諧,或拒絕溝通、老死不相往來之局面。


【圖說】麻園社區居民每月的第一個週四晚上,

利用社區活動中心舉辦社區維修合作社活動,

透過維修義工的巧手,一起實踐延續物命、物盡其用的環保生活。


活動中心也是發展多元公共生活之必要基礎

目前普遍社區活動中心的使用率低,除了選舉時作為投開票所,其他時間大多閒置,甚至有不少社區沒有活動中心,由此可見活動中心並未成為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造成此現象的根本原因在於人人原子化,普遍居民之間大多不熟識,平時缺乏公共生活,縱使走進社區活動中心也不知道可以做什麼。而理想的社區活動中心,應該是能被普遍居民日常使用、增進交流互動、凝聚社區的場所。有了活動中心,我們可以規劃安排各種活動,不斷增加公共生活內容以促進居民彼此熟識,逐步替代各過各的原子化生活,如此一來,也才更有利於實現上述所說,平時生活即能民主討論社區需求、發展維持緊密的互助關係。


有了活動中心,長久下來,不但能解決大大小小的社區矛盾,更利於人人拓增眼界,提出更多元有效之治理方案,譬如,群策共力進行社區綠美化、將過剩食材製成加工品、生活技能交流共學,甚至組織各種公共事務之自治團體,促進社區發展。社區活動中心的空間作為凝聚居民之必要基礎的同時,也同時因人與人增進熟識程度而時不時想要到活動中心聚集,唯有如此,活動中心才能真正發揮其不可替代之作用,實現民主互助共好的社區願景。


2022年2月10日 星期四

為每一社區興建永久性活動中心, 政府責無旁貸

#社區需求如何解決?

為每一社區興建永久性活動中心,
政府責無旁貸

文 / 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社區活動中心有哪些功用呢?讓我們最直觀聯想到的用可能無非下列所述,例如:選舉投票、召開村里民大會,開辦樂齡據點及共餐等等。不過,若社區沒有開辦共餐是不是就不需要活動中心了?即便是必須舉行之選舉投票也有不少社區因無活動中心而商借廟宇或學校作為投開票所。顯然,如果只是上述列舉的這些功用,社區活動中心只能稱得上是「可有可無」的需求,而非社區所「必需」,同時也顯現出,長年以來絕大多數居民使用社區活動中心頻率低,並未普遍成為社區居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除了少數社區裡少數參與樂齡課程或共餐的居民,大多數居民很可能只是因為選舉,四年才有機會踏進活動中心一次。

其實,社區活動中心的功用不僅只是上述所列,更是必要的社區需求:

一、社區民主自治所不可或缺

常見的社區矛盾眾多,例如:環境衛生(垃圾亂丟、水溝不通、鄉村地區雜草叢生、亂傾倒廢棄物等)、老人獨居、交通安全;於都市社區則充滿汽車違停、噪音擾寧等等,上述這些困境幾無可能單方面透過政府或各層級民意代表而有效改善,唯有居民齊聚一堂民主討論、於會議中相互傾聽,了解彼此的想法差異及成因,才有可能在相互同理的基礎上找出共識、共謀解方,也唯有如此,方能因集體達成高度共識而人人於日常生活中將共識落實,有效解決上述各種社區矛盾。因上述基礎,社區居民們越趨熟識,社區矛盾獲得有效改善,而逐步發展民主自治,願意與他人共同拓展公共生活的內容與範圍,逐步加深社區自治程度,共同打造更宜居的生活。

二、培力居民成為選舉主體所不可或缺

社區居民也就是台灣社會的公民,除了有能力自治社區矛盾,也因逐步實踐社區自治,而逐漸奪回身為公民的權力,自主思考、分析社會矛盾,社區居民於活動中心共學共擬解方、於選舉期間辦理政見辯論會,要求各黨各派候選人發表政見,以政見之論述作為評判標準,使居民逐漸成為選舉主體,一改過去以來以綁樁固票,以利益劃分,將選民視為投票人頭的局面。

三、實踐公民投票日常化所不可或缺

除了大選,台灣社會舉行公民投票頻率越趨頻繁,要能真正實現公民做主之公投,促進公民充分認識各項公投提案、客觀判斷利弊得失、自主做出長遠來說利於台灣總體社會發展的選擇,也將會是現今社會不可或缺的民主培力。唯當居民開始於社區活動中心齊聚一堂民主交流討論,方能擺脫各自且單向接收電視、廣播等媒體所散布之訊息(各說各話、相互分化),藉由交流,相互補充更多面相、更完整之資訊內容,並從中區辨資訊之合理性,從他人不同的思考理路中,促發自己及他人進行更多元完整之思考,理性思索探討集體共同利益。

因此,為每一社區興建活動中心為政府之責任。1991年,內政部發布施行了《社區發展工作綱要》,法條中雖明訂社區發展協會配合政府之執行項目第一條即為社區活動中心之興修建,可見活動中心實質上為社區推動各項公共事務之必要基礎建設,但此法條之訂定卻也同時彰顯其最致命的缺漏,即未明訂責任主管機關,而被行文成「由社區發展協會配合政府政策之執行項目之一」,實質上,法條形同虛設。閱覽衛福部歷年之統計資料,更會發現台灣各社區活動中心總數出現減少的現象,活動中心興建之後為何會減少呢?表示原有之活動中心年限屆滿被收回,也就代表著社區活動中心最關鍵的土地產權問題一直以來就是個不確定因素,也是各社區發展協會最為窒礙難行之處,若無政府積極介入並有所作為,此問題勢必難解。

因此,唯有於《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修法明訂「政府有責任提供土地與經費,於全國每一村里興建社區活動中心,若無公有地,政府得徵收私人土地以作為興建活動中心所需用地」,才能真正實現《社區發展工作綱要》「促進社區發展,增進居民福利,建設安和融洽、團結互助之現代化社會」。

【陳沛綝老師的療癒故事】

📻播出頻道:姊妹電台 FM105.7《 姊妹新幹線》 🎙來賓:龍岩社區陳沛綝老師 🎙主持人:劉欣恆 曾是美容專家的陳沛綝老師,分享她如何從美容產業轉型至社區高齡教育的勵志歷程。起初她為了精進技術而前往中正大學接受師資培訓,隨後因面臨憂鬱症挑戰,在醫師建議下走進雲林社區教導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