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2日 星期五

農村,需要超商? 還是村民共有共治共享之綠色消費合作社?

 農村,需要超商?

還是村民共有共治共享之綠色消費合作社?


文/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許多人都認為超商是都市化與進步的象徵,住習慣都市的孩子們每次返鄉最重要的事,大概就是尋找超商,對他們來說,超商非常便利,是他們最常向父母耍賴討買東西的地方,似乎他們想要的所有東西,也都能在那個空間被尋

得,但這是真的嗎?我們都知道,超商不可能什麼都有,有更多時候,我們其實是被廣告刺激消費,或者被促銷活動刺激消費,或者因為超商離家很近,這些讓我們最終選擇去超商購物的原因,同樣發生在X聯或各種大小賣場,而這些我們買進來的東西,究竟是真的需要、非它們不可,或者是我們只能在有限的選擇下所做出的「相對便利性」選擇呢?


  以上這些令人難以抗拒的廣告、促銷、便利性,背後還是有被忽略的某些犧牲,比方說,超商會有許多因為過期而被迫銷毀浪費的食物,超商會有許多我們真的需要卻找不到買不到的東西,超商有許多加工食品為了保存保鮮,不僅摻雜許多化學添加物,也需要透過精緻繁複的塑料予以包裝,超商為了爭取更多的消費者所採取的24小時營業,讓許多店員熬夜傷肝、日夜顛倒地工作著,只為了換取微薄的時薪……


  上述這些事若發生在都市,或許我們還可以勉強認為是某種程度的必要之惡,畢竟都市人口密集、職業類別紛繁複雜、工作壓力沉重,隨時需要來杯咖啡提振精神、為爭取時間而在超商解決三餐、上夜班後果腹的僅存選項、甚至是低薪月光族最能省錢度日的方式。那麼在農村呢?多數的人其實普遍早睡早起,他們不需要24小時營業的商店,他們有相對充裕的時間與食材,可以在家自煮解決三餐,更營養健康也更省錢,他們期待在貨架上看到的,更可能是滿足農務所需的各種器具、滿足現實生活的其他物品,而他們所期待看到的,可能是開朗可以聊天互動的對象,而非因為過勞而漠然且一副爆肝樣的店員。


  如果超商未必是農村所必須/必需,那我們就可以直接接著探討農村真正需要的是什麼了嗎?當然無法。我們之所以反對消費者只能被迫在有限的選擇下進行消費,就是因為超商貨架上陳列的商品多數是為了「被賣出去」,而非真正為了滿足人們「實際需求」,所以,只由個別人來認定什麼是「實際需求」,就肯定會有所不足,農村究竟需要什麼,唯有透過農村裡各社區居民集體民主討論,以滿足社區集體需求、並盡可能滿足個人或各家庭的需求為前提,打造一個村民共有共治共享的綠色消費合作社。


  一個村民共有、共治、共享的「綠色消費合作社」,優越性正在於有「進貨自主權」,我們賣的是合作社員需要買的,不只物品能避免浪費或過期,父母也不用再擔心孩子的選擇只剩下垃圾食物,合作社也可以要求廠商不過度包裝,促成社區垃圾減量更環保;一個村民共有、共治、共享成的「綠色消費合作社」,優越性正在於有「自主經營權」,所以我們能夠聘用合作社員作為店員,不只增加社區就業機會,也確保其薪資與權益都能受到保障,也因為配合農村作息,自然不再需要24小時營業,那麼我們能接觸到的店員,就都是健康開朗又親切的樣貌,更別說此合作社消費者之間的關係,絕不可能像都市那樣陌生、咫尺天涯。


  休旦幾勒!沒有了超商,那當我們需要繳水電費、繳電話費、繳稅、繳罰單、購票、影印、網購取貨、物流宅配的時候,還能像現在一樣方便嗎?要知道,這些超商之所以能夠承接這些公務機關或民營公司的業務,都是因為他們很「連鎖」啊!過渡時期,只能跑遠一點去找超商解決,但若是每個農村都能有自己的綠色消費合作社,當合作社也「連鎖」起來的時候,這些業務又豈會辦不到的?此時我們應該慶幸,還好台灣農村很多,只要努力就會有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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