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 星期一

我從社區「被歧視者」身上學到的事

 #實踐參與式預算,我成長了什麼?

 

我從社區「被歧視者」身上學到的事

文/江尚謙(龍潭村參與式預算實踐工作者)


聖誕節這一天,通常居民們會安排一些活動,不管是參加教會、學校、補習班或各級單位、營利組織、團體的活動,或與家人聚會,大家都會趁這歲末年終安排一些一整年沒機會做的事,也因此,當有居民願意「放棄」上述活動,為了社區的公共利益,為了貢獻一己之力讓社區更整潔漂亮、來參加「龍潭社區小牌樓油漆暨牌樓周邊清掃整理活動」,這樣的居民實屬難得。

 

龍潭社區小牌樓的金字漆上了,在夕陽的映射下特別顯眼、亮麗,且牌樓上的字剛好就是群策群力綠美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此金字是由識字班杜老師、龍潭參與式預算工作室工作者阿茶、村民共同完成!

 

這次來參與「小牌樓油漆暨周邊清掃」活動的村民中,有幾位曾被主流社會貼上所謂「問題人士」標籤(諸如吸毒、酒駕、坐過牢、精障......等,同時也是被歧視的對象),但我認為稱他們為問題人士並不恰當。他們之所以「出問題」,是在目前高度競爭的資本社會所必然發生的結果,差別只在於「可能會發生在誰身上」,若將「出問題」僅歸因於他人「個人道德問題」,並不適切,更不會因此讓我們擁有眾所皆期待的美好社會來臨。

 

這些村民在參與過後還熱心地說,下一次有什麼需要,都可以找他們。他們若沒事一定義不容辭參與。顯示他們也有願意為社區、為社會付出的心。當然,更有甚者,若他們能為解決社區需求與困境,而發起各種社區會議、活動或行動則是再好也不過了!

 

假使社區活動沒有一定程度的參與率、知情率的設計,且設定從村民需求出發的活動標的,必然不可能「悅納」所謂的被歧視者,也不可能與之共事、民主討論、交流,所謂的被歧視者也不敢踏入活動現場。那麼,他們對公共事務的民主參與權力與權利也就無形中被剝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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