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農業
#農地農用
想活絡經濟,
是要釋出農地或發展農業新經濟?
文/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圖片出處:中國時報報導)
不久前,《經濟日報》社論提出政府應該「釋出農地以活絡經濟」的呼籲,於其論述中,彷彿工商業負責振興經濟,農業只能拖垮經濟,甚至企圖將關注糧食安全的人們,先扣上「重農主義」的帽子,大肆訕笑一番再通通打包丟入冷宮,弔詭之處,只因為眼前的農業產值低,所以農業經濟就不應該也不可能再有發展空間,而且連同農業的公共性價值也必須全盤否定?照此邏輯,偏鄉的公共運輸應該全面停駛,偏鄉的醫療院所應該通通關門,偏鄉的小校應該停止辦學,因為這些都是在拖垮經濟,而且偏鄉註定永遠是偏鄉,不可逆轉?
雖然我們無法否認農業經濟衰微之現狀,但農業身兼捍衛糧食安全、維持生態環境平衡、均衡城鄉發展等等功能,這些都是其他產業無可取代的公共性價值,要實現這些公共性價值,就唯有解除「農業=夕陽產業」的角色設定,開展農業新經濟!
所謂的農業新經濟,正是以農業作為帶領其他產業發展的發動機,只要振興發展農業,就能吸引人口回流,使得地方商業、服務業、營造業蓬勃發展,前述的偏鄉大眾運輸、醫療、教育困境,也都能迎刃而解。更可迎接諸如農業機械產業、智慧農業產業、農業資材產業、農產加工產業、農村深度旅遊產業(前述皆是目前原子化小農體制不可能發展之產業)之積極發展,迎來無數的就業機會,因此,為了發揮農業的公共性價值、實現農業活絡經濟之功效,我們需要的絕非要求政府釋出農地,應轉而追求發展農業新經濟。
然而,想要發展農業新經濟,就必須以組織發展無田埂農業生產合作社作為根基,透過集體生產、集體銷售,才能使原子化小農不再孤苦勞動且有條件繞過盤商剝削,使得務農的經濟收益提高,並透過集體民主共治共營合作社,讓農民社員不只能擁有穩定收入,更能積極為提高糧食自給率而願意配合計畫性生產。
這樣的農業生產合作社,讓農民不只有穩定的收入,也能使社員成為捍衛糧食安全的英勇戰士,當農業不只是餬口的職業,也是守護國家安全/糧食安全的志業,就必能吸引農業生力軍願意加入並落地生根。透過農業生產合作社以打造農業新經濟,就能興旺各種農業相關產業、大增就業人口、提高台灣人民平均所得,迎來經濟永續之前景,此時,釋出農地、毀棄農業之要求,就會變成反經濟發展之荒唐謬論!
參考資料:
經濟日報《社論:釋出農地 活絡經濟》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28/7075543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駁「釋出農地 活絡經濟」》https://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5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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