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業
新出爐的《食農教育法》,
為何不以保障糧食安全為核心目的?
文 / 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烏俄戰爭歷經了幾個月之久,雖然我們遠在天邊免於親臨戰火,但是烏俄兩國的小麥出口總量超過全球的四分之一,烏克蘭又是全球第四大玉米出口國,在進出口嚴重受阻的此際,作為小麥與玉米進口國的我們,早已感受到物價上漲,其實荷包縮水事小,但接連而來的就是糧食匱乏,而糧食安全作為國家安全的根基,其實我們現在也與烏俄兩國一樣,身陷糧食安全的烽火之中。
目前,台灣糧食自給率已跌破30%,即逾70%之食物依賴進口,台灣糧食安全之危急迫在眉睫,直如在加護病房般,所以,無庸置疑,當前食農教育之第一任務、核心目的必為保障糧食安全、提升糧食自給率!然而,歷經近一年的草案審查,終於在立院三讀通過的《食農教育法》,條文內容明定食農教育、地產地銷、食農素養和食農教育體系等定義,以及食農教育推動方針,包含支持認同在地農業、培養均衡飲食觀念、珍惜食物減少浪費、傳承與創新飲食文化等,整體來說,這樣的《食農教育法》的確開啟了重視與支持在地農業的新時代篇章,但也不禁為這樣幾乎全然情感式的「力挺在地農業」之條文感到憂心,因為,這樣的條文其實無法確保我們的糧食安全。
以台灣目前是以米麵雙主食的客觀現實來說,當麵條、麵包、蛋餅、水餃、餅乾等等麵粉製品,因為方便、營養、習慣或口腹之慾等等因素而充斥在日常生活,我們其實不可能為了「力挺在地農業」而要求大家只吃稻米而拒絕小麥,那麼,本土小麥自給率不到百分之一的困境該如何解?同樣的,在我們明知台灣飼料自給率(主要用於動物飼料)只有5%的時候,我們也不可能為了「力挺在地農業」而號召全民吃素,那麼,這個困境又該如何解?
正因為《食農教育法》肩負著教育全民「農業重要性」的重責大任,才不能只提出「體農苦、愛台灣」這些抽象而空洞的道德字眼,我們必須回歸農業的本質,所以,教育消費者,如何為了糧食安全而吃,以及,教育農民,如何為了糧食安全而生產,這樣才能保障全民的糧食安全,這也才是《食農教育法》應具備的基本精神!若不以保障糧食安全、提高糧食自給率作為法條核心目的予以制定,那我們就只能被動陷入道德感召、惶然無所適從,反而有違立法初衷。順此脈絡,台灣目前的糧食自給率是多少?為什麼糧食自給率這麼低?該如何提升糧食自給率?也才是我們應該引導全民的思考與討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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