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治藍綠壟斷之解方:
參與式預算法制化!
「選誰都一樣,藍綠都是爛蘋果!」這句話早已成為許多人的共同心聲。台灣自解嚴以來,普遍人民一度寄所有改變希望於「選舉」,至今,總統早由人民直選,但人民當家作主了嗎?政黨輪替也已成常態,但始終擺脫不了藍綠壟斷!為何如此?
我們總是聽到這樣的調侃:「所謂當家作主,其實人民只有在每次要選舉的那一天,才握有選擇爛蘋果的權力!」沒錯!這就是號稱「代議民主」的真相,表面上,人民握有了選票似乎也握有了政治主權,但實際上,人民只是透過選票把所有政治權力(包含行政權、預算權、立法權、執法權、司法權)都「讓渡」給予了當選者,等他們上任後卻再也拿他們沒輒!
其實,西方早有學者洞悉真相,將代議體制正名為「擇主政治」,亦即,人民從未當家作主,只是透過選舉來選擇統治人民的主子!而這,也早已徹底背離《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以預算權為例,照理,政府預算本應為所有人民所「共有」,但現況卻是,人民始終被隔絕在「少數人黑箱決策」的預算體制外,只能眼睜睜看著當權者漠視人民需求、恣意揮霍人民稅金,甚至暗盤交易、私相授受,卻始終莫可奈何。因此,台灣人民的預算從未由人民所「共有」,更遑論由人民來「共治、共享」!
怎麼辦?推動「參與式預算法制化」,把人民失去的「預算權力」奪回來,實現「咱的稅金咱作主」!先以小範圍社區作為開始,培力人民學習如何「民主共有」預算權,透過群策群力滿足社區公共需求,「民主共治」公共問題,實現「自己的社區自己救」,進而人人才能「民主共享」預算權!
所以,唯有將憲法第一條寫入《斗六市參與式算自治條例草案》之立法總則,方能確保參與式預算作為把預算權力還給人民之歷史第一步!
《斗六市參與式算自治條例草案》第一條:
為落實我國憲法第一條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建立以市民為主體,民主參與斗六市公所預算運用之參與式預算制度,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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