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預算的民主實踐
#社區民主自治共同體的「七大視角」
本會致力於以重建「社區民主自治共同體」為目的之參與式預算實踐工作。透過周而復始的挨家逐戶訪談、聚集民主討論會以使居民對社區事務保持知情、並不斷提高全體居民的知情度與參與度,藉此持續凝聚社區,以逐漸破除「各過各的」之原子化生活,重建人人皆認為自己與他人為相互依存關係、社區居民間能夠相互關心支持、群策群力共同解決社區問題之「社區民主自治共同體」。
不過,若要完整闡介、具體說明「社區民主自治共同體」之概念,需透過以下七大視角:「參與之視角」、「自治之視角」、「全人之視角」、「倫理之視角」、「權力之視角」、「經濟之視角」、「人與物之狀態之視角」切入,才能說明完整。因此,接下來,將分別透過上述之七大視角,逐一書寫為系列文章闡論之。
誰一出娘胎就懂得參與社區公共事務?
─ 社區民主自治共同體之「參與視角」
文/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你希望讓全體社區居民都來參與社區公共事務嗎?」
如果問起這個問題,凡是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衷心希望社區邁向相依共好的熱心人士,都會給出肯定的答案。但是,也會有許多人在後面補上一句:「但是喔!不可能啦!會來參加的就是會來參加,不會來的人怎麼請都請不動啦!」
對許多熱心的社區志工們來說,這確實是長年來經常面對的困境——無論怎樣用心籌辦活動、邀請大家來參與社區事務,卻總是只見到一部份居民出席參加。這樣的困境,也讓許多人在參與社區事務一段時間後,逐漸感到無力與倦怠,甚至開始對沒來參與的居民心懷抱怨。
其實,「會參與的人」絕不是一出娘胎就懂得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重要性,同樣地,目前還沒開始參與的居民,也並非天生就「永不可能參與」,而是後天的原因造成他們現在的「不參與」。
那,「不參與的原因」有哪些?
一般而言,除了為生活忙碌奔波外,人們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原因大致有三:
一、不知情:
「知情」是參與社區事務的必要基礎,不知情者必不可能參與。但過去我們僅從資訊提供者的角度檢視「居民知情與否」,未從資訊接收者的角度考察資訊傳遞的過程中,是否遇到什麼樣的障礙?接收者能否理解、同意所傳達的資訊內容?如果有不同意見是否能民主平等的反餽?
因此,在發動居民社區參與公共事務時,許多社區公共事務相關資訊往往只流於由頭人進行單向宣傳(例如發傳單、張貼公告、廣播等),從「應知情者」也就是全體社區居民的視角來看,這些宣傳方式,一方面經常不能讓每戶社區居民都確實接收到社區公共事務的相關資訊,另一方面就算接收到,也不能確保讓居民理解其重要性與影響、卸除「此公共事務為何值得改變自己原本的生活作息來參與」的疑慮。
因此,絕大多數社區居民,即便收到傳單,但在實質上仍處於「不知情」的狀態,當然也就不可能參與。
二、多我一個不多、少我一個不少:
當居民好不容易願意參與時,又會碰到第二個障礙:社區參與「多我一個不多、少我一個不少」?
許多關於社區公共事務的會議或討論經常有個現象:採取「居民排排坐等待聆聽頭人或政治人物講話,鮮少有發言機會,更無決策權力」的會議模式。即便是較動態的社區公共事務中,一般社區居民也多半只能被動依循頭人的規劃安排來參與——這也就造成,居民在嘗試參與的過程中,很難強烈感受到自己的意見受到重視、自己的參與為社區帶來貢獻,致使產生「我的參與只是為了讓場面好看」的感受,當然會覺得「多我一個不多、少我一個不少」,以致於參與動力一次比一次低落。
三、體會不到參與的益處與必要性:
同樣由於上列因素,居民在嘗試參與後,無法感受到參與這些社區公共事務對自己帶來的收穫、益處或因而認識到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必要性。
若邀請已參與者回顧、分享自己開始投入參與的歷程,不難發現,人人都是先因為獲知並理解了某項社區公共事務的重要性,而開始嘗試參與,並在嘗試參與的過程中,感受到自己被重視、能對社區產生貢獻,因而產生了持續參與的動力。
同理,沒有人會從小發願「縱然海枯石爛,我不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意志仍如保特瓶般堅定不腐」。如果能夠讓尚未參與者同樣接收並理解相關訊息、並在其嘗試參與的過程中給予足夠的正向反餽,他們也會如龍潭村的村民們一般,逐漸找到適合自己的參與方式。
以雲林縣東勢鄉龍潭村為例,該村自去年八月起,透過參與式預算由居民民主共決舉辦社區大掃除,並維持每三到四個月舉辦一次的頻率,至今已進行了四次全村大掃除。在這段過程中,率先參與討論、響應大掃除活動的志工和村民們,持續透過各種方式向未參與的居民發出邀請、嘗試用各種方式讓更多人體會社區大掃除的效果與意義、積極設法化解尚未參與者對社區大掃除的各種成見或誤解,因此,在原本冷漠以對或持觀望態度的居民中,逐漸開始有人出來參與大掃除。甚至,有兩位行動不便的村民,過去曾因「認為自己會給大家添麻煩」的心理障礙而沒有參與,但最近一次社區大掃除中,在大家的邀請和鼓舞下,打破了過去的心理障礙,以電動四輪車代步駛出家門,替大掃除的村民隊伍載運垃圾、遞送茶水,用適合自身狀態的方式參與了社區公共事務。
龍潭村的諸多真人真事,向我們印證:無論目前是否參與社區公共事務,都是後天因素所致,絕非遺傳、更非宿命,尚未參與居民們絕非「永不可能參與」;也說明了有實質上的參與(參與民主討論、意見能表達&被重視),更能帶動參與動力。因此,以一時的觀察來論斷「不會來的人就是不會來」,其實於事無補,反而會讓整個社區離「人人參與、互依共好」的道路越來越遙遠。已參與者們需要先消除前述三種不參與的原因,以打造人人參與的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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