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拜會斗六市代表會主席
推動<斗六市參與式預算自治條例>
◎為何參與式預算必須法制化?
1.若無法制化,承諾支票滿天飛,難以要求選後兌現
無論候選人選前說得如何天花亂墜,選後不落實,選民也無可奈何; 唯有法制化,成為選民制度性權力,不論誰當選、 當選者是否有心要兌現,皆要依法行政實施參與式預算。
2.若無法制化,無法規範參與式預算之目的,淪為掛羊頭賣狗肉
由於目前全台參與式預算皆未法制化,各地方政府各行其事, 知情率參與率極低,造成極少數人參與決定一筆預算, 違反參與式預算民主精神,閹割參與式預算民主效果, 淪為執政者化妝品;唯有法制化, 才使參與式預算民主目的得以落實!
3.若無法制化,不能規範最低金額下限,任憑當選者主觀決定
即便有意願實施,地方政府提出十萬也算實施、一百萬也算實施, 參與式預算金額,全憑當權者主觀決定,毫無約束力;唯有法制化, 才真正將預算的主導權交還給人民!
◎法制化對斗六→雲林→台灣民主發展之革命性意義
斗六市是縣政機關所在地,於此實施治理革新,最易引起縣府注目; 又由於人口因素,斗六市在縣長選舉中具有關鍵性地位。因此, 當斗六市率先通過參與式預算法制化, 必定對全雲林縣產生帶動跟進的關鍵性效果。 若長期被視為落後的雲林皆能實現預算民主, 台灣還有何理由做不到?
對台灣而言,在此前的民主,是人民只有權利(right), 而把所有權力(power,行政權、預算權、立法權、執法權、 司法權)歸於所有當選者/執政者,參與式預算之民主, 則是把權力之中的預算權歸還人民,培力人民從被統治走向自治!
◎斗六市民代表會在此歷史關頭之決定性角色
斗六參與式預算法制化決定了台灣民主革命的第一步,因此, 斗六市代表會扮演關鍵性角色,決定了台灣停留在舊民主, 還是前往還權於民的新民主, 期望斗六市代表會能夠接下這支革命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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