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2日 星期二

現金入股之農業生產合作社, 必不可能終結小農四大困境

 #現金入股合作社vs共有共營合作社


現金入股之農業生產合作社,

必不可能終結小農四大困境

文/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目前台灣雖存在許多「農業生產合作社」,但這些現存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皆採用「現金入股」之制度來招募社員,導致個別小農入社後,其單打獨鬥狀態並無實質改變,因此,面對台灣小農無可倖免的「盤剝、常態性滯銷、災損、孤苦勞動」四大困境,這些現金入股之合作社所能發揮的作用終究只會是水中撈月。


●四大困境的根源:原子化與商品化


究其根源,當前台灣小農遭遇的「盤剝、常態性滯銷、災損、孤苦勞動」四大困境,其實皆肇因於原子化(Disintegration of the society)與商品化——當小農處於原子化之單打獨鬥狀態,就不可能獨力包辦銷售過程之一切環節,必須倚賴盤商收購而遭受盤剝,且因各自耕作而無法計畫生產,必然一再造成供需失衡之常態性滯銷。


同時,單打獨鬥的原子化小農,必無充裕心力財力去構思研發抗災減損之措施,更遑論冒著風險來付諸實驗。再加上氣候、病蟲害、收購方要求等各種因素都讓耕作過程的勞動負擔有增無減、小農們的人力卻僅限於自己和少數家人,也就絕無可能倖免於孤苦勞動。


因此,要終結「盤剝、常態性滯銷、災損、孤苦勞動」四大困境,就必須讓小農們擺脫單打獨鬥的原子化狀態。


●現金入股之農業生產合作社為何無法讓小農脫困


所謂擺脫單打獨鬥,就是讓小農樂意實踐「共同經營、共同勞動」,然而當一個農業生產合作社採用現金入股的制度來招募社員,就意味著小農們入社時,只需繳交股金,其各自的農地仍然由小農們各自持有,並未成為合作社的共同財產、共同經營之標的,於是,小農們也就仍然維持「各自決定如何耕作經營、各自安排勞動事項、各自設法銷售並自承風險」。也就是說,採行「現金入股」,社員就不會因入社而與其他社員建立生產勞動上的合作關係。


●以現金入股,必維持原子化而維持困境


因此,從入股制度設計來看,現存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皆採「以現金入股」,而非「以農地/農機入股」,這就注定了這些合作社的社員必然無法脫離原子化狀態,當小農們維持「各自經營自有農地」,其原子化狀態就與加入合作社前毫無區別——小農們仍然必須各自承擔一切田間勞動而無法解決孤苦勞動之困境、必須繼續以一己之力承受災損風險、必須各自決策選擇作物而無法免於供需失衡之滯銷困境、各自尋求銷售管道而無法免於盤剝。也就不可能凝聚出終結四大困境的團結力量。


綜言之,即便「農業生產合作社」成立無數,但若其制度設計完全無法改變小農們單打獨鬥的原子化狀態,四大困境對小農們的桎梏必紋風不動、日益加深。因此,要從四大困境中脫困,就必須從合作社的章程制度出發以邁向「變革原子化」。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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