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 星期三

農友「互雇」會比「交工」好嗎?(下)

 #農業交工

#放伴文化


農友「互雇」會比「交工」好嗎?(下)

 

文/雲林縣參與式民主協會

 

上一篇文章裡,我們從農友之間的勞動關係與心裡關係進行抽象比較,發現「互雇」其實遠不如「交工」,但現實上真如此嗎?

日前,古坑鄉麻園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林坤鈴,用他正在實踐交工(放伴)的經驗,談出至少有九大好處(請見上篇、下篇);因此,這一篇文章裡,我們將針對這九大好處進一步比較,看看農友「互雇」會比「交工」好嗎?

林坤鈴談交工(放伴)的九大好處

互雇是否也有相同的好處?

【第一大類:不只省工錢,還能多賺錢】

好處1:部分解決缺工問題,減少雇工成本!

好處2:放伴不計較工時,省加班費!

好處3:免錢的相伴工更專業,為彼此的採收品質把關,幫彼此多賺錢!


  • 確保成為彼此互雇的基本咖,也能部分解決缺工問題。

  • 彼此互雇,所以彼此的工錢相互抵銷,可省下互雇範圍內的工錢。

  • 但因為彼此關係是老闆與工人,所以勞動條件必須與其他雇工一致,必須計算加班費。

  • 雇主依法還必須為工人投保勞健保(曾有農民因未投保而被告、被罰錢)。

  • 互雇的彼此雖然都是專業農,但因為關係已經成為老闆與工人,受雇者只要做好工資範圍內的「分內事」就好,因此未必會主動為彼此的採收品質把關,無法幫彼此多賺錢。

【第二大類:不只更輕鬆,還能賺更多】

好處4:真心為彼此好,主動代理農場主。

好處5:主動巡頭看尾,注意各種細節。

好處6:主動調配工作、互相協助。

好處7:主動為勞動品質與效率把關。

好處8:主動相互要求與自我要求。

 


  • 彼此實質上已經成為雇傭關係,即便仍維持友誼,也會希望對方好,但當彼此互相成為對方的受雇者時,身份就跟其他工人一樣,無法代理農場主,講話不會被其他工人所信服。

  • 互相受雇時,基本上只需管好受雇範圍內的「分內事」,不會有自發的責任感與主動性,頂多基於友誼,稍微幫忙一下。

  • 由於互雇強調不要欠彼此人情,所以相互幫忙也會極有限。

  • 甚至,更多時候,因為身為受雇者,反而有更多顧慮,很多話也不便多說或少說為妙。

  • 彼此無須主動幫忙巡頭看尾。

  • 彼此無須主動幫忙調配工作。

  • 彼此無須主動互相協助。

  • 彼此無須主動注意雇工勞動品質與成效。

  • 彼此無須主動相互要求。

  • 彼此無須主動自我要求。

【第三大類:親像一家人,生活更加有保障】

好處9:平時保持互助合作,相互扶持生活大小事


  • 互雇的彼此,平時也是好鄰居與好朋友,而且為了確保每年採收期彼此都願意互雇,平時多少也會維繫關係。

  • 不過,因為彼此都是雇傭關係,所以互助合作與相互扶持的程度,就未必能跟放伴的組別一樣緊密,也不可能像一家人一樣。

 

從上表比較即可得知,互雇者之間,為了不要欠彼此人情,也為了「親兄弟明算帳」,所以彼此反而會為彼此劃清界線,並且容易開始處處計較。

因此,也就無法產生跟交工(放伴)一樣的好處:因為放伴者之間某種程度已經融為一體,為了更大的共同利益,彼此願意互不計較,因而願意主動積極為彼此承擔責任,讓彼此好還要更好!所以,「互雇」和「交工」相比,其實是天差地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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